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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安防运维智能服务平台星级服务商评价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03-01来源:未知

各星级服务商:


北京安防运维智能服务平台(安安运维平台)星级服务商评价工作将于3月10日起开始受理,请各星级服务商根据以下工作流程填写并提交评价资料:

受理时间


3月10日起


受理渠道

PC端登陆:https://service.ananops.com


工作依据

《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星级标准》(简称《标准》)
《安安运维平台星级服务商评价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



具体流程

《办法》第二章申请、受理、评价 

申请
一、服务星级评价实行企业自愿原则。
二、申请服务星级评价的企业应按照《标准》的要求,在平台上提交以下资料:
1.《安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星级评价申请表》见附表一;
2.《安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岗位资格人员清单》见附表二,以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;
3.《安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业绩表》见附表三,以及与其对应的服务合同;
4.《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用户评价表》见附表四。
受理
中心收到企业申请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。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;材料不合格的,一次性告知不合格事项,企业纠正后重新申报。
评价
对企业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如下评审:
1.按照《标准》和《办法》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规范性和符合性审查;
2.按照《标准》和《办法》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信息完整和正确性进行审查;
3.审查通过的,报负责人批准,准以颁证;审查不通过的,开具《不符合项报告》并一次性告知企业。
颁证
中心通知获证企业委派主要负责人,持法人《授权委托书》(法人签字加盖公章)领取《星级服务商证书》。


问题咨询

联系人:薛伟    联系方式:010-66169398/13501103579


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

安防系统维修维护运营中心

2022年3月1日




《安安运维平台星级服务商评价管理办法》.pdf

《授权委托书》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