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企业
基本申报条件:
1.成立不满5年(须2016年1月1日(含)以后成立);
2.营业收入2000万元(含)以下;
3.从业人员100人(含)以下;
4.已获得中关村高新认定(已获国家高新认定的需尽快申请中关村高新);
5.需要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上完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。
研发费用补助标准:
1.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(含)-100万元的,按支出额的5%给予补助;
2.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100万元(含)、不足500万元的,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;
3.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(含)的,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。